確保“兩節”“兩會”期間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蘭州市掛牌督辦10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
  1月2日,泰生大廈頂樓濃煙滾滾,引發市民駐足關註。本報首席記者裴強攝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首席記者崔亞明)為汲取近期全國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蘭州市“1·2”泰生大廈火災事故教訓,確保全市“兩節”“兩會”期間消防安全形勢穩定,1月9日記者從蘭州市安委辦瞭解到,經蘭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排查申報,蘭州市政府決定,對基隆大廈等10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掛牌督辦。蘭州市政府要求各縣、區政府責任部門和責任單位務必於今年的2月28日前全面完成整改銷案。
  此外,蘭州市安委會還決定從今年1月8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高層建築樓頂違法建築清理整治工作。根據整治方案,由各縣區政府負責,對轄區內10層(含)或高度24米以上(含)建築物樓頂全面進行排查,對違法搭建的建(構)築物一律依法拆除,達到本轄區高層建築樓頂無違法建築。
  10家火災隱患單位及地址
  1 蘭州金中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基隆大廈) 張掖路延壽巷6號
  2 蘭州潤東商貿有限公司 東崗東路1205號
  3 西北永新置業有限公司 東崗東路1475號
  4 泰生大廈 張掖路19號
  5 甘肅省旅游大廈 城關區農民巷2號
  6 蘭州恆瑞園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瑞泰恆居小區 中山路185號
  7 甘肅省糧食局 民主東路298號
  8 新黃河市場 火星街86號
  9 蘭州龍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龍林大廈) 西津東路256號
  10 七里河區韓家河舊傢具市場 人防辦舊址
  新聞鏈接
  利字當頭 讓他們把安全置於腦後
  在“1·2”火災發生之前,泰生大廈已經被省市安監、消防等部門多次督辦或下發整改通知書,然而遺憾的是,隱患沒除,火災已發。針對此次火災記者調查發現,蘭州市不少存在安全隱患的高樓,大都多次掛牌督辦過,但幾乎沒有幾家能夠按照督辦要求進行整改。究其原因,不少單位為了利益,寧願頂著風險,也不願意整改,將安全置於腦後。
  泰生大廈曾經兩次被掛牌督辦
  據瞭解,泰生大廈始建於1999年,高30層,1月2日發生火災的31層為違法搭建彩鋼板建築。其實早在2010年3月5日,蘭州市消防支隊城關區大隊檢查發現泰生大廈存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機械防排煙等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部分疏散標誌、應急照明設施損壞等火災隱患,確定泰生大廈為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並下發了《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於當年3月20日向城關區政府提請掛牌督辦。
  2011年12月30日,蘭州市消防支隊城關區大隊對泰生大廈再次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大廈存在自動消防設施故障、消防水泵運行不正常、室內消火栓不完好有效、無室外消火栓等11條火災隱患,研究確定泰生大廈為2011年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依法向城關區政府提交《關於提請對泰生大廈等6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政府掛牌督辦請示》。兩次下發整改通知,兩次提請政府掛牌督辦,但依然沒有避免1月2日發生火災的悲劇。
  基隆大廈隱患頻生的消防“釘子戶”
  同在張掖路上的基隆大廈也是省市相關部門重點督辦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高樓。據瞭解,基隆大廈在1996年1月投入使用。該大廈兩座塔樓高24層,屬一類高層建築。公安消防部門多次檢查發現該樓存在重大火災隱患,責令其整改。2010年3月被省政府掛牌督辦。
  2013年6月6日,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城關區大隊再次下達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並指出該大廈存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六大安全隱患。同年6月25日,在蘭州市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進會上,基隆大廈再次作為典型被通報。
  從2010年3月被省政府掛牌督辦至今,儘管各級政府、消防等職能部門一再督查,但3年多過去了,基隆大廈消防隱患不但沒有消除,反而逐年惡化。2014年1月9日,記者再次踏訪基隆大廈時發現,整座樓的樓梯間沒有消防栓,消防應急燈也不見蹤影。基隆大廈物管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就連火災自動報警器、噴水滅火器、排煙設施都是個擺設。
  利益糾葛 不少單位規避整改責任
  記者瞭解到,目前蘭州市不少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都多次被相關部門下達過整改通知書或者掛牌督辦過,但大都卻沒有整改。問題的癥結究竟在哪呢?
  1月9日,居住在基隆大廈的王女士告訴記者,該大廈既有商場,也有寫字間,還有住家戶,產權形式非常混亂,也沒有統一的監督措施,導致頻繁過度裝修,一些消防設施不是被拆除就是被圈占。隨後,記者在泰生大廈、龍林大廈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均發現類似現象。
  “東家”多、各自為政、過度裝修僅僅只是導致安全隱患重重的一個表象,真正的原因是“利益”的驅使。這些存在安全隱患的大樓大都位於蘭州市主城區繁華地段和中心商圈,房租都是以萬元來計,不管是房東還是房客,都想最大限度地擴大地盤,爭取利益最大化,這就導致出現消防設施被圈占甚至拆除的現狀。計較停業期間的損失,這更是房東和房客寧願頂著風險,也不願意整改的主要原因。
  本報首席記者崔亞明  (原標題:蘭州市掛牌督辦10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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